04.27
2016
招标邀请函
各服务供应商:
关于越秀融资租赁公司越秀金融大厦46层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时间为2016年5月3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越秀融资租赁公司越秀金融大厦46层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服务期限及预算: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数量 |
越秀融资租赁公司越秀金融大厦46层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 |
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和报价为10日,相关设备购置及安装为30日 |
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元 |
一批,详见用户需求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服务范围:越秀融资租赁公司越秀金融大厦46层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运输及安装;
3.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服务内容及附图所列;
4. 项目类别: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为系统集成商或具有针对本项目大型办公空间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及实施能力的单位;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3日09时30分起至2016年5月3日17时30分止到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层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到所在地领取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如有委托)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为系统集成商或具有针对本项目大型办公空间办公室弱电智能化工程设计及实施能力的单位;
5、投标人过往成功的案例说明。
五、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六、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采购人释疑。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注:上午 9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层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九、计划开标评标时间: 2016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层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层
联系人:程学霖、梁杰
联系方式:13450430198、020-88836888-63126
邮政编码:510034
传真:020-88834079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